2020年5月31日 星期日

健保費的分析

【問題說明】尚真的健保費每月繳4932元,含三個孩子(林凡、林山、林川),本人1233元+1233*3人,若三個孩子可以在公所或農會阿公處加保,每月可以省許多?◎目前公所納健保749元/人,農會會員加保338元。
【1090526】林凡的健保已辦理轉入草屯鎮公所納保,每月749元。
※轉入區公所的網站
滿20歲以上無工作非在學學生者。適用對象 戶籍地址在該區的被保險人,被保險人須具備下列任一條件:(2)20歲以上單身無職業,且無20歲以上成年子女可依附加保。(3)夫妻雙方均無工作,且無20歲以上成年子女可依附加保。
https://dado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37DA84D764A18C4A&sms=DEC2A1DC25A1C130&s=D828FFC32E287F09

※轉入農會的可能(電詢農會結果:需依父母來加保)

【節錄網站訊息】陸、全民健保
一、加保對象:凡中華民國國民從出生始至死亡止,應一律參加全民健保(強制投保),健保依所屬團體性質的不同,分為六類,農民 (農保被保險人)屬第三類。
1.應徵召服兵役者,應轉第四類第一目(在軍中)加保。
2.具全民健保第一、二類被保險人資格者,不得以農民身份參加第三類全民健保。
3.農保被保險人具榮民身份者,應以農民身份參加第三類健保,不得以榮民身份參加健保。
4.登記有案低收入戶之農保被保險人,得以低收入戶參加第五類健保(免繳保費)。

二、被保險人眷屬:
1.被保險人的配偶,但必須無職業。如為大陸配偶,入出境為團聚依親居留等,自停留或居留滿4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。如為一般外籍配偶,持台灣地區居留證加保,以發證日期加4個月為加保日。
2.被保險人的直系血親尊親屬(包括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曾祖父母、外曾祖父母等),但必須無職業。
3.被保險人的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卑親屬(包括子女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),但必須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、或已年滿二十歲但沒有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。(學分班或進修班等無正式學籍者不得依附)
4.畢業或退伍一年內得以眷屬身份參加健保。
5.眷屬應隨最近親等被保險人加保。
6.配偶與前夫()所生之子女,應辦收養關係,且從收養之日起才可依附加保。
7.親屬關係不因未擁有監護權而消滅。
https://www.nhi.gov.tw/Content_List.aspx?n=B515FF9A59CB000B&topn=CB563D844DBDA35A
◎健保費的比較:眷屬加保VS個人加保的費用


●參考資料

健保卡的附加功能
https://www.nhi.gov.tw/Resource/Registration/5548_2%E5%AF%A6%E5%8B%99%E9%81%94%E4%BA%BA105051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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